各院(系、部):
2014年以前立项的院内专项科研项目(院内一般项目、廉政专项、辅导员专项)和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,负责人尽快整理研究成果,填报《榆林学院科研计划专项项目结题报告》或《榆林学院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》,并按结题报告、研究报告、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,经院(系、部)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 2017年9月22日前报科技处。《结项报告》于科技处网页下载。
请各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,抓紧时间,整理结题资料,按时将材料报送科技处。
其它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。
联系电话: 3525970
科技处
2017年9月11日